为了加强协会固定资产管理,明确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职责,现结合协会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固定资产的标准
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,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资产。
二、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
固定资产统一由秘书处进行管理
1、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账,建立固定资产卡片;
2、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;
3、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。
三、固定资产核算部门
1、财务部为协会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;
2、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分类账;
3、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;
4、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盘点,做到账实相符,保持账、物、卡一致。
四、固定资产的购置
1、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,需填写“资本性支出申请单”,由秘书长批准;
2、经批准后,安排专人负责采购,报秘书处和财务备案。
五、固定资产的转移
1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,以便进行账务处理;
2、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,填写清楚新的使用人,以便监督管理。
六、固定资产报废
1、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,没有维修价值时,由固定资产使用人提出申请,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和秘书长审批;
2、经批准后,秘书处对实物进行处理,处理后对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,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;
3、财务部依据秘书长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,进行账务处理。
七、固定资产的清查
协会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,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,由秘书处和财务共同执行。固定资产的清查应该制“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”,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,并与固定资产账面数核对,做好账务、实物、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。若有盘盈或盘亏,需编报“固定资产盘盈、盘亏报告表”,列出原因和责任,报秘书处,经秘书长批准后,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。秘书处对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。
八、本制度经2017年1月11日二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后生效。
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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